【市食安办:餐饮类小摊点必须落实“两禁止两规范”】
2018-01-24 12:04:55
343次阅读,0人评论
1月17日,从市食安办获悉,为进一步提高餐饮类小摊点食品安全监管水平,我市把餐饮类小摊点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今年“三小”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,餐饮类小摊点必须落实“两禁止两规范”的要求,市中心区餐饮类小摊点是落实“两禁止两规范”的重点区域。
“两禁止两规范”,即:禁止向顾客提供一次性木质筷子;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套碗出售食品;无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的,要规范餐饮具管理,必须使用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(单个封闭的集中式消毒餐饮具),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,使用后的餐饮具必须集中整齐摆放,坚决不允许未经清洗消毒二次使用;积极鼓励并规范餐饮类小摊点改进生产经营条件,退路进店经营。不断改善餐饮类小摊点经营环境,逐步提档升级,提高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水平,提升城市品位,保障老百姓的餐饮食品安全。
餐饮类小摊点遍布城乡,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,直接影响到每个人的日常就餐,特别是市中心区餐饮类小摊点的管理,还关乎城市文明形象。我市自“三小”专项整治以来,市中心区餐饮类小摊点食品安全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果,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降低。但市食安办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:部分区餐饮类小摊点落实“两禁止两规范”宣传不到位,没有实现全覆盖,部分小摊点摊主声称并未接到相关通知要求;由于一次性集中消毒餐饮具不到位,造成“两禁止两规范”落实不到位,餐饮类小摊点仍向顾客提供一次性木质筷子,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套碗出售食品;部分餐饮类小摊点不能在政府指定的区域和规定的时间内规范经营。
市食安办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检组,采取定期与不定期、明查与暗访、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方式,对各区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、效果进行督导检查,对工作积极主动、进展迅速、成效明显的,将予以通报表彰;对推诿扯皮、工作不力、进展缓慢的,将通报批评,严肃问责。
【责任编辑:Freed】
关键词:塑料制品
上一篇:兰蒂奇集团推出创新型特殊尼龙系列
下一篇:欧盟委员会拟对塑料包装征税
千塑网版权与免责声明:
1)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“千塑网”的所有文字、图片、音视和视频文件,版权均为千塑网独家所有。如需转载请与400-692-8289联系。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“千塑网”,违反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2)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,均来自互联网或业内投稿人士,版权属于原版权人。转载请保留稿件来源及作者,禁止擅自篡改,违者自负版权法律责任。
3)本网评论版块中各网友的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的观点或立场。
4)图片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