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《〈亚洲-太平洋贸易协定〉第二修正案》】

2018-06-27 15:13:44   

666次阅读,0人评论  

       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,自201871日起,对原产于孟加拉国、印度、老挝、韩国、斯里兰卡的进口货物适用《〈亚洲-太平洋贸易协定〉第二修正案》协定税率。其中,201871日起苯乙烯协定税率为1.3%;初级形状的可发性聚苯乙烯、初级形状的改性非可发性聚苯乙烯、初级形状的其他聚苯乙烯、初级形状的改性丙烯腈-丁二烯-苯乙烯共聚物及其他丙烯腈-丁二烯-苯乙烯共聚物协定税率为6%



    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        此资讯由今塑网为您报道。

【责任编辑:小徐】

关键词:今塑网,原料,通用塑料,GPPS

千塑网版权与免责声明:

1)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“千塑网”的所有文字、图片、音视和视频文件,版权均为千塑网独家所有。如需转载请与400-692-8289联系。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“千塑网”,违反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2)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,均来自互联网或业内投稿人士,版权属于原版权人。转载请保留稿件来源及作者,禁止擅自篡改,违者自负版权法律责任。
3)本网评论版块中各网友的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的观点或立场。
4)图片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!